Friday, July 30, 2010

未必都是天灾

  在反思如何应对灾害时,我们更应该考虑其中人的因素。

  吴华伟

  本周,无疑应该是让人有些悲伤和沉重的一周。不经意间,有一些无辜和可怜的生命又离开了我们。

  南方,暴雨成灾,洪水来袭,河堤决口,数座城市被水淹,多人被洪水带走了性命。洪水之类的自然灾害从来都是无情的,可是,其中一旦有了人的因素,就有的可琢磨了。有关三峡大坝的防洪标准就是一个让人有点犯迷糊的话题。因为,有细心网友发现,根据媒体的报道,三峡大坝的防洪标准在十多年的时间里,是在不断变化的,而且是越变越弱,从最初的万年一遇标准,到千年一遇,再到百年一遇,甚至到了今年有官员提出几十年一遇,如此大的变化,让人感觉到,三峡大坝好像在逗我们大家玩。当然,防洪标准的变幻莫测,是好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,这其中包括某些官员和技术人员的不严谨,某些媒体在报道时的断章取义等等,但是,在抗洪抢险的关键时候,如此的不负责任容易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。

  自然灾害我们是难以左右的,但是对于人为造成的灾害,则是令人气愤的。7月28日,南京发生了可燃气体爆炸事件,已经造成了10人死亡,14人受重伤。原因就是因施工挖断了丙烯管道造成丙烯泄漏,旁边的一私家车主启动车辆时产生明火引发爆炸。这样的原因还能让我们说什么呢?当铲车铲下去的时候,施工方是否曾想过会给这么多人造成灾难?他们应该不会这样想,他们所想的是怎么加快施工进度,赶快完工,为了提高效率,可以省略掉所有的环节。

  哲人说,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,人为环保污染却可以两次进入松花江。2005年11月3日,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松花江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,这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,甚至都引起了国际纠纷。而2010年7月28日,吉林市永吉县新亚强化工厂装有三甲基一氯硅烷的原桶及成品桶、空桶被冲入松花江。据专家分析,三甲基一氯硅烷与水、空气接触后会产生剧毒。看来,这次松花江被污染已成定局。令人吃惊的是,在有关方面的新闻通报中,又把这次事件的起因归结为洪水。那么人的责任去哪儿了呢?我们不得而知。

  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,而每个人履行好自己的身份职责是一个社会稳定和良序的前提。而现在,我们突然发现,履行好自己的身份职责不再是社会唯一正确的道德律。比如,一些官员为了个人私利,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职责,贪污腐败;一些医护人员,不再视救死扶伤为己任,而把病人当做赚更多钱的手段。三峡大坝的相关管理人员,南京的施工人员以及造成松花江污染的化工厂,他们都没有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,没有做好,就会造成惩罚和灾难,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。所以,痛惜灾害造成的损失,在反思如何应对灾害时,我们更应该考虑其中人的因素,我们应该从利益和效率的枷锁中挣脱出来,做好我们的身份所要求应该做的事情。只有这样,我们所面对的人为灾难会越来越少;在面对自然灾害时,我们的遗憾也越来越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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