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广网天津8月25日消息(记者张梦薇 翟媛)天津市制定的《关于全面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》中提出天津市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由城市扩展到农村,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援助政策,实施“盯人帮扶、跟踪随访、动态管理、包保责任”的工作机制,通过开发公益岗位、鼓励自主创业、自谋职业、提高接纳这类人员就业企业的岗位补贴等,帮扶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。
为鼓励企业挖掘就业潜力,尽可能吸纳就业困难人员,天津市将岗位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最低工资的30%(276元/月);切实支持就业困难群体从事小型餐饮服务、食杂店零售等自主创业、自谋职业,并优先提供经营摊位,给予小额担保贷款,并减免经营收费,创造经营条件;对企业托管中心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单亲家庭、赡养重症直系亲属、城乡低保户和特困户等人员,安排在公益岗位就业,给予公益岗位就业补贴;天津市将大力开发家政服务、保洁保绿、便民服务、送奶送报等社区公益性岗位,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,给予岗位和社保补贴,让更多的就业困难群众通过就业改善生活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